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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被问询交易所关注公司能否实质控制私募基金

时间:2023-03-09 08:03   来源: 中国网   阅读量:4020    04

南京公用跨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被监管问询。

3月7日晚,深交所向南京公用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主营业务、投资金额、拟投资项目等安排,说明本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目标。同时,要求公司结合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目的,说明拟成立私募基金的设立进展和后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人权利义务、日常管理、出资比例、退出期限及安排,是否存在保本或收益承诺等,公司是否能够对私募基金实施实质控制。

南京公用主要业务包含燃气产业、房地产开发以及客运产业。2022年半年报显示,去年上半年公司营收25.63亿元,同比增长45.97%。当期,公司燃气销售营收为16.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65.18%;房产开发业务和工程施工业务营收分别4.61亿元、1.52亿元,对应总营收占比为17.97%、5.94%;此外,公司客运产业收入较少,占比不足3%。

尽管南京公用收入创下新高,却增收不增利。数据显示,南京公用2022年上半年亏损1434.35万元,此后第三季度亏损进一步扩大,以至于2022年1月份至9月份亏损2388.27万元。

公告显示,2022年11月4日,南京公用出资2000万元设立了上述基金管理公司。自2022年11月份起,该基金管理公司已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南京公用表示旨在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判断和投资管理能力,布局围绕公司主业相关产业,该投资方向将会拓展和促进公司的投资渠道和业务实力,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份,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之初,南京公用并未发布公告披露此事。2023年2月24日,该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个交易日后,南京公用才对外披露了该事项。

对此,南京公用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时设立的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全资子公司,那时候还没有基金牌照,相关事项也没有达到披露标准,更多内容请参考后续回复公告。”

就南京公用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基金管理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不排除会存在一些协议上的安排。如基金经理的选择,实际投资决策到底由谁来最终敲定实施等,实际运作过程中公司也许会无法干预。从监管问询的内容来看,尽管名义上上市公司全资控股该基金管理公司,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能实质控制,该项投资到底是不是公司的自营业务,仍需上市公司向市场进一步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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